燕山工会、良乡经济开发区工会、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工会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区总工会决定评选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房山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集体32个,其中16个先进集体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燕山工会、直属企业工会中产生;16个先进集体由区直属企业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燕山工会所属在企业中产生。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个人30名,在为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企业代表及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中产生。(名额分配附后)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制度完善、措施得力,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按时保质完成工资集体协商任务指标。
2、积极推动本地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注重研究本地区、本系统企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突出问题,在规范运行、指导基层、开展协商等方面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3、开展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突破,形成一批有质量的工资协商典型示范案例,其经验做法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群众工作,乐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工作认真、作风严谨、办事公道,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表达职工利益诉求。
3、积极参与、指导、帮助企业和基层工会开展协商,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评选方法和上报要求
1、工资集体协商先进集体由各级工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申报。区总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并结合年初签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名额予以评选确定。先进个人由各基层工会按照名额择优推荐。
2、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分别填写《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同时报电子版。
3、请各基层工会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到区总工会工指办。电子邮箱: gzxszd89366715@163.com ,逾期不报的将视同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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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