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区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同时也是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经验、持续推动的起点之年。根据市总工会“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在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开创具有首都特点的城市工会工作的新局面”要求和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房山区实际情况,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指示要求,坚持“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因企制宜,加速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将工资集体协商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紧密结合,有序表达诉求;重在协商效果,实现互利共赢;重在拓展协商领域,丰富协商内容。进一步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一)普遍开展:到2013年底,全区建会企业劳动集体合同建制率要保持在95%以上,订立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率达到90%以上。无“空白”乡镇、街道,实现各类企业全覆盖。
(二)重点推进:1.推动规模以上建会企业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2.对入驻区高端科技园基地内的企业进行建会、建制工作的全面调查摸底,探索这些企业协商方式,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争取有所突破。
(三)内外结合: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度较慢的地区选择1—2个企业,以区总工会名义代行要约促进未建制企业尽快建立协商制度,拒不协商的,依法实行劳动监察,健全完善我区的督导机制和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机制。
(四)规范有序:按照建机制、抓重点,多形式、重质量,可持续、全覆盖的工作部署,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按步骤的推进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区总工会将通过多种形式向区委、政府领导汇报、通报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情况,阐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全区政治生活中和经济建设总体部署中占有重要位置,继续建议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保障改善民生,提高职工收入重要举措,纳入乡镇、街道和企业党政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巩固和创新“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推进、三方协调联动、企业全面实施、职工民主参与”的工作格局。依托区劳动关系“三方四家”会议机制,形成多部门整体推进的合力。
(二)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
依据市总工会《关于深化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区总工会将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任务,推进基层工会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按照各乡镇、街道地区和企业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2013年协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后,制定目标责任制书,做为年终考核各乡镇、街道和企业的协商工作的依据。考核办法与目标责任书同时下发。与前两年不同的是:1.目标责任书由区委负责领导与各乡镇、街道党委负责领导签署,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重要考核内容之一。2.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内容由“量”化向“质”化转变,重点体现在:工资协商是否反映了职工群众意见,职工群众关心问题是否协商了,职工参与度和知晓率如何,职工是否真正参与、与企业实行了良性互动,是否符合协商程序等。意在增强全区协商工作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使职工真正享受到发展成果。
(三)在普遍开展的基础上,巩固和深化工资集体协商成果与工作方式。
1.以北京市最新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排查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不得再出现“五类重点企业”,一经发现及早以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区总工会负责“独签”百人以上企业,检查不少于2个系统10个企业以上,各地区总工会在区域内检查3—5个企业,检查情况要及时上报。
2.今年普遍开展工作重点放在新建会企业上。在建会的同时能建制即建制(独签企业),不能同时建制的,要在区域协议期满时纳入协商范围。区工资指导员要提前介入,以筑平台为主,促进协商制度的建立。
3.为使工资集体协商长效化、常态化打基础,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将所有建制或未见建制建会企业全部入库,重点监测规模以上企业建制信息,动态化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二是编制2013年劳动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届满预测表,提前三个月向地区总工会和企业预报,做好新一轮协商工作准备;三是在规模以上企业中找一些经济效益好,注重民主科学管理好的企业先行试点,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写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在今后协商行使中将出现工会组织或企业行政方相互要约现象,使协商工作达到周期化、制度化,最终覆盖全部规模以上企业。
4.在十八大精神鼓舞下,全区“一区一城”现代化建设将加快步伐。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企业升级转型不可避免。随着经济组织的变化,工会组织形式也将呈现多元化。促使协商工作要随着工会组织形式变化而改变工作方式。首先要把协商工作引进到区“五大园区”内,选择高端科技基地为试点,探索驻园区企业协商方式。其次在全区各类企业中,培育协商主体,每个乡镇、街道都要有1—2个示范单位,用个案带动全区协商工作的创新发展。再是密切关注区行业协会建立情况,提前做好加大行业协商工作的准备。
四、具体要求
(一)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要站在新的起点,增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依照区总工会总体安排,立足区域和本企业情况,明确任务责任,制订出本地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方案中把困难和复杂因素考虑的更充分些,把措施准备的更周全一些,把精力更多地集中到抓落实上来,切实在扩大覆盖面上做文章,在提升质量上用气力,在增强实效上谋突破。
(二)规模以上企业实现独签和突破开发区、科技园区工资集体协商难以及企业实现长效机制是,2013年我区重点工作,指导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各级工会组织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再实施行为,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千万不搞一刀切,一切从实际出发,平稳过渡。慎用劳动监察手段,争取多发挥监督机制。建制一家、带动一片。
(三)要把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实,全区所有建会企业信息全部入库、协商从要约到备案全程记录,形成真实档案存档,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加大宣传力度,尽能力通过各种媒体渲染,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浓厚氛围。
(四)鼓励和组织各级工会专职(兼职)工资协商指导员参加市、区两级总工会举行的专业培训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真正成为工资协商的行家里手。各级工资协商指导员要拓宽视角,深层次提升协商范围,建制企业要将妇女保护工作百分之百纳入协商范围。还要学好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等重要文件,提高协商工作在第一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认识,逐步地把职工带薪休假精神带进协商内容中,把协商工作引向更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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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