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一、入会须知: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北京办事处)开展的各项保障计划均依托于各级工会组织实施,不直接对职工个人办理业务。凡工会会员,都可通过所在单位工会,以团体的形式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未建立职工互助保险代办处和代办点的,要首先建立代办处和代办点。
入会时,职工个人须一次性缴纳10元的会费,取得会员资格,成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并通过所在单位的代办处或代办点统一组织集体申请参加各项保障计划。
二、如何建立代办处
具备建立代办处资格的工会必须是各区、县、局、总公司一级工会,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中央在京单位参照上述条件)。上述工会组织建立代办处首先需向北京办事处上交五份申请材料:
1.本级工会提出的申请报告
2.本级工会开展职工互助保险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
3.本级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名单
4.代办处主任及成员名单
5.代办处主任工作简历
北京办事处接到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批复工会三份材料
1.准予开展职工互助保险工作的代办处登记证
2.准予开展职工互助保险的批复
3.代办处负责人聘书
工会接到批复后,即可开展职工互助保险工作(材料样本附后)
三、如何建立代办点
凡是属于各区、县、局、总公司一级工会,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下属的二、三级工会组织均要向上一级工会组织的代办处提出申请,民营、私营企业则需要向所在隶属区、县的一级工会组织的代办处提出申请。
四、材料样本:
关于成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代办处的申请报告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补充保险事业的发展,增强职工自我保障意识,更好地履行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利益的基本职能。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基层代办处(点)暂行管理条例》的规定及要求,经×××工会常委会研究拟申请成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代办处(简称×××代办处)。
××代办处将严格遵守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履行代办处责任,在职工中广泛宣传互助保险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展会员、为职工互助保险事业做出贡献。
以上申请妥否,请批复。
附:1.代办处管理委员会组成名单
2.代办处组成人员名单
3.代办处主任工作简历
附件一: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
×××管理委员会名单
依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和《代办处管理条例》组成×××代办处管理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附件二: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
×××代办处工作机构组成名单
依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和《代办处管理条例》组成×××代办处主任及经办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
经办人员:
附件三:
代办处主任工作简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