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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政策解读

    该计划是在现有医保政策基础上,针对超过现有医保报销起付线以上的个人应付医疗费,北京市总工会再增加部分报销,减轻有大病的在职职工经济负担。

    一、 缴费与必备条件:

    1、 根据测算和文件,北京市总工会直接扣缴应返还直属区县局、集团工会工会经费收入的2%。作为该计划支出来源。

     2、基层工会和职工个人不再额外缴费,在职职工会员即可享受

    该计划保障。

     3、职工个人,必须是在职工会会员,同时办理了北京银行和北

    京市总工会联名发行的银行借记卡,简称:“银行京卡”。方

    可操作,无此京卡,必须由所在单位工会出面补办。否则无

    法操作。

    4、北京市总工会通过保险系统,根据在职职工医保实际报销数

    据,按年结算,分季度划账。直接划到职工银行京卡上,无

    需基层工会和在职职工再提供纸质单据。

    二、报销规定比例          

    1、 门诊:(1).超过现行医保起付线后,按比例职工自负最高额为8460元(封顶线)。北京市总工会再额外按实际自负20%报销,最高1692元。

          例如:按医院实际结算截止6月30日,甲职工已经门诊自负5000元,北京市总工会再给报销门诊20%,1000元;

    截止9月30日,甲职工全年累计自负7000元。北京市总工会应报销门诊20%,1400元,减去上季度已经报销的1000元,实报400元

         (2).超过封顶线的自负8460元后门诊医疗费,按现行医保职工全部100%自负。北京市总工会在超过封顶线0-5万元范围内职工100%自负部分,再额外报销40%,最高再报销2万元。

    例如:接上例,甲职工12月31日,当年累计自负门诊医疗费37000元,北京市总工会应再报销:(分段计算)

    1692元(8460*20%)+11416元(28540*40%)=13108元(全年应报)。减去本年已经报销1400元,第三次实报11708元。

    2、住院:与门诊类类似,只是比例金额不同。职工自负的越多比例越高。

       (1).超过现行医保起付线后,按比例职工自负最高额为44805元(封顶线)北京市总工会再额外按实际自负20%报销,最高8961元。

       (2).超过封顶线的自负44805元后门诊医疗费,按现行医保,职工全部100%自负。北京市总工会在超过封顶线0-5万元范围内职工100%自负部分,再额外报销40%,最高再报销2万元;5-10万元再额外报销60%,最高再报销3万元;10-15万元再额外报销80%,最高报销4万元。例如:

    乙职工住院后,自负累计3万元。额外再报销6000元。(20%)

        丙职工住院后,自负累计7万元,额外再报销(27.2%)

    8961元(44805*20%)+10078元(25195*40%)=19039元

        丁职工住院后,自负累计12万元,北京市总工会再报销

    8961元(44805*20%)+20000元(5万元*40%)+15117元(25195

    *60%)=44078元(再报销36.73%)

        住院最高报销:某职工住院后,自负累计194805元,北京

    市总工会再报销

    8961元(44805*20%)+20000元(5万元*40%)+30000元(5

    万元*60%)+40000元(5万元*80%)=98961元(再报销50.8%)

    如果加上门诊最高报销1692元,门诊、住院最高报销1006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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